清代很流行的「收妻」怎么了 有参考吗?

目前由于适婚男女比例失调,部分地区存在过高的彩礼,大量男性同胞无法娶妻。据说光棍3000万,真的很尴尬。巧合的是,这个问题不仅目前存在,清代也出现了。当时为了解决这个大问题,出现了一个特殊时期“收妻”的产物。那么,清代非常流行的“妻子集”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对我们有借鉴意义吗?今天,让我们通过历史来找出答案。

妻子的集合

清代流行的收妻并不是因为男女比例失调。当时的富人还是三妻四妾,真正的原因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穷人太穷了,连吃饭都成问题,根本养不起老婆。但是在古代,他们特别重视“不孝,不,不,不,不”的思想。穷人就算穷,也要完成传宗接代的重要家庭使命。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收妻”应运而生。

所谓的“收老婆”其实也不是很神秘。租别人的老婆给自己生孩子很流行。根据《清稗类钞风俗类》,对登记的妻子做了详细记录:“如果盖里不能结婚并期待他的儿子,他将与另一个人结婚,发行凭证和书籍的期限将是两年或三年,或限于生一个儿子。”

事实上,当时的“收妻”并没有超越我们今天所谓的伦理,完全是一门生意。为了保护各自的权益,租赁双方会签订协议,由中介作为证明。这个租妻协议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价格。租老婆的价格会根据女方的年龄、长相、生育能力、租房时间等门槛来确定。最简单的就是租期越长,价格自然越高。

第二,租赁时间。这个协议还会规定租期,一般是2-3年,因为一般情况下一个女人怀孕生孩子就够了,照顾孩子就可以离开妈妈了。即使到了期限,没有孩子出生,女方也会回到原来的家。如果没有孩子,一般会在协议里写个解决方案,退一部分钱。

同时,协议还规定,在租赁期内,女方不能回到原住所,更不能与原丈夫和子女有任何接触。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女方完全属于出租方。

收老婆的本质

收老婆是生意。它根本不把女人当人看。是商品,买了就买了。甚至一个“老婆”被老公反复出租,以至于“很难知道谁是老婆,谁生男生女。”。让人无语的是,女人终于转过身来,忘记了自己的丈夫是谁。这些女人好惨。

清朝的“收妻”太违背伦理原则了。清政府虽然腐朽无能,但为了自己的面子,一开始就被严厉打击。《大清律例》中明确规定“以金融代码聘妻妾为妻妾者,夫有八十员,聘妇者六十员。”但是这种现象太普遍了,清政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一味打击,只会造成社会不稳定。鉴于此,他们最终选择视而不见,任其发展。所以收老婆,原来是解决那段特殊时期穷人家庭继承问题的“妙招”,只苦了这些女人,她们受了太多的苦。

结语

综上所述,清代流行的收妻制正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穷人对子女的追求是无奈的,这是一种畸形的产物,严重违背人伦,非常荒谬。在这个过程中,女性是商品,成为生育工具,无情地压迫和摧残女性。因此,这种荒谬的行为不值得借鉴。我们现在出去找个外地老婆比较现实。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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