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19杀人碎尸案全纪录

南大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相信凶手目前正在逍遥法外。2016年1月19日是该案侦查期的截止日期。

此事是南京着名的119杀人碎尸,至今已经十二年了,没有破案,采访过专门处理此事的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说此事的案件卷宗已经堆了好几间屋子了,至今毫无头绪!

我同事当时曾“有幸”去南京市公,安,局5处(刑事案件处)采访过,跟法医聊天时,偶尔回头看到桌上赫然摆着一个红色的人头,同事吓死了,问是啥,法医告诉他这就是被分尸的女生的头,已经被煮过了,所以是红色的。杀人犯还把女生的内脏分割好,煮熟,用塑料袋分别整齐的包装好,其中肠子还整齐地叠好了摆放的。

那个案子是太恐怖了,据说当时医生、屠夫、锅炉工等特殊行业人员都是逐一排查的,因为分尸的手法很娴熟,很符合人体结构,由于会出那么多的血,只有锅炉房里的煤堆可以掩盖罪行。

破案的民警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一点线索,因为那个女生刚上大一,非常单纯,社会关系简单,没有情杀仇杀等各种理由。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最后都请了关亡的人了,女生的灵魂没有来。

那个案子啊,我们都晓得,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的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那女生是泰兴人还是泰州人,平时很孤僻的。听说出去遇害那天晚上还把被子放下来,就象一个人睡那一样。发现她的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1996年1月19日还是11月9日清晨(反正大家都说是119碎尸案),她发现一大包东西,还以为占了便宜呢,拿回家一看是包新鲜的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烧着吃呢,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把个老太太呵死的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很精细的刀功。

后来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弄弄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说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煮就煮了这个杀人犯还不把她煮烂掉,就是那种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知道《南京日报》是党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这个念头按道理说也不应该有的呀,女生嘛胆子都很小的,却鬼使神差就去了。”这是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后来跟我们讲这个故事时说的。

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好象就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恐怖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啊啊吐起来。“是她是她。”

这样一说公安就有了一点线索了,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也来了,然后就要到学校排查,听说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一直查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摸到,什么偷车啊等等的小案子倒是顺带着破了不少。再说那几个女生回宿舍看她那床就象有个人躺那一样,吓得哦谁都不敢住了,然后把女生借给她们看的小说都还了回去。然后学校安排住暂时到了青岛路上的华达宾馆,后来才把她们又重新安排进了四舍。

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穿了件红衣服,听说会变成厉鬼,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过厉鬼,倒是同性恋、露淫癖见了不少,而且一到119那天就没人穿红衣服,一般也不单独外出了。97年119的时候听说要杀男的,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人刀功实在厉害,任谁肯定都不愿意这样子被切吧。

有推测说这个凶手要不是医生(含医学院的学员),就是屠夫,一个人被切成一千多片哦!你能么?我是不能。

据说为了破这个案子,当年南京就差全民做DNA了,听说有这个打算但是实在没那么多试剂。

N年以后,一次吃饭,饭局里有一位是省公安厅的,我就说起了这起案件,问有没有破?他说,案发后,专案组接到了一个电话,里面一个男人说是他做的,并且告诉专案组,他喜欢微胖,穿红衣服的女大学生.没几天,南京另外一个大学的女生就被杀了,不过这次没被剁成上千块,同样也是那样的类型。

1、她的脏器都还在吗?

这是我一直无法揭开的谜团。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刁爱青碎尸后,肠子叠放、衣服叠放,甚至包括内脏。

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详细的说出那些脏器到底是不是齐全的。人的脏器其肉质以及构造、颜色是不一样的,即使是被切割,专业人员也能够依照颜色来进行拼凑,还原其本来形状,从而获知是什么脏器。还有就是当时的医学领域,对于脏器的移植,在那几年一直是各个医学研究所都面临的瓶颈,这个瓶颈在当时的各个医院或者研究所都是必须突破的。脏器来源太少,那种情况对于一个医学上的狂人来说,杀一个人做一次医学实验,积累下来的医学经验和对今后人类在医学领域的突破相对于一个女孩子的生命来说,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他们完全有可能选择前者,杀死一个农村女孩子,对于他们伟大的医学研究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在当时,中国的脏器移植手术还没有突破性的进展,而在1996年之后,某单位似乎在脏器移植方面突飞猛进,从而在国际上得到了良好的赞誉,直到今天,也是世界闻名,首屈一指。

刁爱青的血型,南京公安局一直没有取样配对,这个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怎样狡辩,都是铁一般的事实。刁爱青的爸爸绝对不会撒谎!

为什么在十二年后的7月2日才去进行采血,这个怎么解释?在当时,虽然DNA技术还没有真正被当时的公安部门成熟的运用,但是血型匹配方面已经完全成熟,即使已经确定那个头颅为刁爱青本人的,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怀疑。

为什么不让其亲属亲自去鉴别?一个同宿舍的女生就可以认定死者是刁爱青?

刁爱青的爸爸,直到离开南京的那一天,都没有看上一眼自己的女儿。他只看到了一个大提包、一张破旧的红色被单。

在一般情况下,照顾死者家属的情绪,不让他看到惨不忍睹的死者模样,以免留下永久的挥之不去的可怕画面,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人命关天,确认死者身份方面马虎不得,也是必要的程序,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死者确实为刁日昌的女儿刁爱青,那么就应该第一时间取血进行血型化验,南京公安局,请问你们当时为什么没有这样做?而是十二年后的今天去做一件早在十二年前就应该做的事?这是为什么?

刁日昌老人绝对不会神志不清,他清楚的记得,在南京除了让他认那几个盛碎尸用的包裹外,再也没有见到任何东西,更不必说你们从他身体里取血。

案件侦破,是公安人员的职责所在,在案件发生后,可以全民动员,要求协查举报,掌握一切可疑的线索。必要的时候你们会说出一些只有你们才能掌握的内部机密,让百姓有个大致的了解,可是直到今天,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的有价值的线索。你们似乎躲在一台台大脑后面看我们猜测,然后露出不屑的冷笑。也包括凶手在内!

如果刁爱青的脏器有丢失,请检查当年医院内的脏器移植患者名姓。因为根据你们透露的资料,碎尸者有医学背景,所以这是一个突破口。把一个身体整齐的切割,是一个系统的有条不紊的犯罪行为,他们有着冷静的思维,超强的心理素质,面对一个身高大约170CM的尸体可以不动声色,所以才能冷静的进行分解抛尸。

2、《收获》杂志里面的神秘小说

1998年双月刊杂志《收获》,作者王大进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中篇小说。这篇小说的内容,主线就是关于一次女大学生碎尸案。案件发生在1990年,学校是南方大学(南京大学),城市是陵城(金陵—南京)。作者以第一人称叙述。

作者在南方大学的前门左侧开了一家书店,书店的名字叫:博尔赫斯书店。在中国,稍有点文化的人,都会知道,看到这个博尔赫斯书店就会立即联想到赫赫有名的先锋书店,毕竟这是两家比较有特色的中国书店,而且都是非常成功、口碑非常好的书店。

作者言称被碎尸者名字叫M,他认识M的一位同宿舍的女生马莉。这篇小说在发表之后,南京大学正在上学的学生曾经打电话给南京市公安局,说这篇小说非常可疑,希望能够引起南京警方的重视,而南京警方当时似乎并不热心,也不去急着找到这本杂志,竟然让这名南大的大学生寄送一本《收获》供他们研究,而不是立即驱车前往,南京大学的学生自己买来《收获》,寄送给了南京公安局,从此没有了下落。

作者王大进也许并不是知情者,只是一次文学创作,这个完全可以理解。但是1996年的王大进也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过,完全不排除其为知情人。也许南京警方当年已经找过作者,也许,从来没有找过。这个,除非你们自己公布,否则,鬼都不会知道。

现在江苏省文联创研中心从事专业创作的王大进,他的这篇小说到底暗示了什么?是不是作为一个知情人,道出了一些隐情?还望广大的网友继续进行研究。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要看这篇小说,网络版本和真正的1998年在《收获》杂志上发表的版本差别非常非常大,甚至有整段的重要描述丢失了,建议大家看《收获》原版。

3、南大周围的书店

作者说的书店,是完全符合此案的。

刁爱青爱好文学,喜欢读书,也喜欢电影。那个时候,她没有什么其他的业余爱好,性格内向喜欢文学的她最爱去的地方,只有书店。

有人说,那个钉着十字架、墙壁上贴满了死亡殉道者、也有一部分电影碟片免费放映、读者可以长时间进行阅读而不会受到任何打扰、充满了神秘气息的先锋书店当时很值得怀疑,经过查证,先锋书店创立于1996年的12月份,而刁爱青死于1996年的1月份,这个怀疑根本就站不住脚。

刁爱青是1月10日晚吃过晚饭才出去的,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南京大学附近有哪几家书店?他们一般晚上几点关门?刁爱青经常去哪家书店?当时这些很容易掌握到。在南京大学,即使她性格再怎么内向,她的一些爱好,以及日常的动向,她的同学不可能一无所知,除非她是玻璃人。

南大9月1日开学,成教班可能是晚那么几天(刁日昌回忆),她去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十月一国庆节,她还回家一趟,家人说刁爱青没有任何的异常。回南京后,就从此没有再见到她。

吃过晚饭的刁爱青离开宿舍,在离开宿舍之前,她将被子铺好,这是冬天农村人的习惯,可以取暖,也方便及时上床休息,没有值得奇怪的。她在那个时间出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去书店看书、买书,二是去约见一个人。

这个人,她是在书店认识的!

4、凶手

他三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衣装整洁、谈吐非凡、气质高雅,是一个有文化、有阅历、有身份、有地位的神秘人士。

刁爱青告诉自己的舍友,她最近认识了一个作家。在那个年代,一个作家,光环辉映会迷惑了一个向往文学的女孩子的眼。一个刚刚从农村走出来的女孩子,这种人会让她有莫名的崇拜。

她也许喜欢某一本书,也许因为那本书太贵,在认识一段时间之后,作家邀请他到他的家里去拿这本书,他很愿意借给她看,或者作家说指导她如何进行写作,或者跟她一起谈人生、谈理想,于是刁爱青跟随着他,去了他的家里。

他是个独居的男人,因为某些原因,他可能离异,或者妻子早逝,儿女不在身边,一个人住在一个很宽敞的房子里,空虚、孤独、寂寞。当一个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女孩子来到他家的时候,他感觉到了无比的幸福。

也许刁爱青不是第一次去,也许是第一次。

他喜欢上了刁爱青,他甚至因为长久的感情无以寄托而使得他疯狂的爱上了这个大一女生。刁爱青有一个很好的高挑身材,她并不丑陋,长相普通,但是对于一个长久没有女人陪伴的中年男人来说,这个朴实纯真的少女,是很大的诱惑,更何况,她是个处女!

他开始要求她。对于一个从农村出来的传统礼教观念很强的刁爱青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她怎么会和这样一个男人行苟且之事?她断然的拒绝,让他恼怒。于是他开始用暴力胁迫她就范。在刁爱青喊叫的时候,他惶恐的捂住了刁爱青的嘴,或者在刁爱青与他搏斗的时候,不小心被撞昏。在那种情况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也许,他成功的强奸了她,这对于一个处女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她悲伤的哭泣,他温软相劝,可是刁爱青恨恨地告诉他,她会去告发他,要将他绳之以法。刁爱青愤而起身,他立即阻拦她,求她不要告发他,性格内向但坚强的刁爱青和他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无可奈何的凶手将刁爱青捆绑了起来,不许她离开。除非她答应不再告发他,他才会放她走。

他哭哭啼啼,一直在哀求,可是刁爱青始终没有屈服。或者刁爱青最终看透了这个凶手的邪恶,她害怕了,终于答应了他不去告发,可是凶手觉得她是在欺骗他。

11日过去了,伟大的著名的南京大学没有找她。

12日过去了,伟大的著名的南京大学没有找她。

13日过去了,伟大的著名的南京大学没有找她。

14日过去了,伟大的著名的南京大学没有找她。

……

没有人在乎刁爱青,也没有人注意到她。管理疏松的南京大学也从来没有去查看过宿舍,就是因为麻痹大意,让刁爱青失去了最后被解救的机会。

凶手发现南大一直没有消息,社会上也没有什么异常的传言,他也深知自己的住宅公安人员也不是随便就可以进入搜查的,于是他杀死了深爱的女孩。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强奸的过程中,他忽然发现,刁爱青不再挣扎,静静的躺在了那里。这个时候他意识到,他害死了她。

不过考虑到1月19日才抛尸,整整八天半的时间,说明死者刁爱青在当天晚上甚至后来的几天并没有死,她还活着。

一个有着非凡阅历的中年男人,在杀死刁爱青之后,开始冷静的思考,他该怎么办?他见惯了尸体,或者习惯了死亡,他并不感觉恐怖,他知道这个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尸体用最安全的办法转移出去。刁爱青体重一百多斤,不是那么方便搬运的,如果整个尸体搬移,目标太大,肯定会引起怀疑,而且警方可以通过尸检找到死亡原因和他留下来的精液,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碎尸。

寒冷的冬夜,最残忍的杀人碎尸案正在上演。就在那个偌大的庭院里,没有人打扰,也没有人会注意到,因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他可以从容不迫、按部就班的实施他的碎尸计划。

白天,他可能会照常上班,晚上回来,他会将放在冰冷屋子里的尸体拖进卫生间,然后慢慢的切割,剔除筋骨,将肉一大块一大块的切割下来,然后再进行细致的分割。因为血腥的味道让他烦恶,他要用热水一次次的冲洗尸体,热水可以冲洗掉那些沾满了滑腻腻的人体油脂的刀具,也可以洗手,也可以冲洗一下血淋淋的尸体,让肉体组织更清晰,方便他的切割,也可以让他的双手在温暖的水里工作,热乎乎的,很舒服。因为他不断用热水冲刷尸体,所以使得刁爱青的脏器以及头颅被热水烫得变色发红。如果像某些人所说的,凶手用高压锅,那么用不了十分钟的时间,头发就会脱落,所以高压锅这种猜测是错误的。

5、抛尸

切碎的尸体,可以从容的进行包裹,凶手找了方便袋,和一个红色的拆掉的被单(没有妻子,不会被问起这些女人熟知的东西),一个经年不用的印着飞机的老式提包,是几年前自己经常出差用过的。分别包装好之后,在18日凌晨,他驾车进行了抛尸。为了混淆警方视线,他四下扔弃,他的抛尸行动,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完成。他确定警方根本就破不了案,所以他将尸体大胆的扔到离自己住宅并不远的地方。

6、路线

根据地形分析,从广州路到汉口路的南京大学门口,有3个基本入口,最近的是从南大宿舍大门口到另一个大门口。其次从右边的青岛路绕过去,不过路很远。还有一条就是从右边靠近天津路过去的路口。

青岛路很宽敞适合汽车通行,其他两条根本不适合。而且青岛路可以通到军区高官的公寓也就是北京东路和宁海路转盘那片。可以这么说,如果死者不是在等什么人或者见什么人,他不会独自在冬天的夜晚去青岛路。

如果是凶手的话,可以肯定的说,凶手从青岛路走很方便。顺着青岛路这条线,可以到达两个点,一个是广州路,还有一个就是江苏省高官和军区高官的住宅别墅区。

广州路靠青岛路最近的就是儿童医院和江苏高检,分析这两个地形,结合所谓的背景应该有点靠边了,除了这几个地方为作案现场以外,没有别的地方更适合作案。也只有这几个地方,公安人员无权进入,而且据刁爱青的爸爸说,当初南京公安方面有警官也坦诚在地毯式排查的时候,查到军区这边,就无法继续排查下去了。

关于抛尸地点,有一处很远,在南京汤山,就是所谓的戴笠楼。从青岛路到抛尸点来看,他肯定有汽车,如果杀人的地方在鼓楼,没有交通工具的话,他肯定不会把尸体搞那么远。

在当时,如果凶手使用自行车抛尸,那么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在当时的南京方面,有联防队稽查,深更半夜带几个大包出去,根本就带不过来,也很难捆扎,也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何况扔下一个地方,然后再回去带另一包,这根本不可能,因为时间上不允许,何况当时是大雪之夜,自行车在雪地上行驶很危险,速度就被限制。再一个,来来回回的,也会让左邻右舍起疑心。所以他是一次性将几个裹尸的包裹装上车,然后开车出去。

如果尸体或者说第一现场在汤山,为了更好的混淆警方,他可以将尸体抛出更远,而且在那里,他完全没有必要将尸体再带回南京市内,毕竟在市内抛尸的风险和在汤山更远的地方抛尸的风险要大许多,他不会如此弱智将尸体带入南京市内。以汤山为第一现场,那么就可以到更偏僻的地方去,甚至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掩埋,完全没有必要带回南京。风险他也必须要考虑到的,所以完全可以排除汤山、戴笠楼为第一现场。

关键在于,现场很隐蔽,按照当时的情况,没有被别人发现的可能,所以他才敢拖延时间,制造迷惑。

这种案子,没有动机,从人入手很难,只能是找现场,而现场一直没有突破性的发现,此案被迫中止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是,面对一个如花的女孩子的生命,什么样的特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拒绝配合公安人员办案?难道当官的就是道德圣人?难道军区就是不容怀疑的对象?正常的案件侦破,也可以随便的拒绝?是谁有这样的特权,使得这样惨绝人寰的案件侦破最终不了了之?

根据碎尸后的肉片来判断刀口,可以知道是什么刀具,是手术刀还是别的刀具,这个我们无法知晓。根据将尸体切碎2000多片来看,此人对死者有着非常深的难以言表的情感在里面,以这种方式来寻求某种满足,他内心裹挟着一种很强烈的情感,精工细作,慢慢切割并回味感受。

这样的案子,绝对不会是团体作案,人多嘴杂,谁也不敢保证谁能永远保守秘密。私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发,谁也无法相信对方会保守那个秘密,有的人甚至会豁上鱼死网破在所不惜,所以此案只能是一个人作案。

此人心思缜密,心理素质非常好,占有欲强,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很难做出这样可怕的事。此人心理是正常的,不会是变态的人,如果他是个变态的人,他会在切割中找到快感,在以后的日子里怀念那种感觉,他无法控制自己,然后再次作案,再次碎尸。就像前苏联史上最恐怖血腥的连环杀人案,性变态杀手专门奸杀少女和少妇,3年时间内共杀52人,其中35个17岁以下的少女,杀手作案极其变态,在其达到高潮的同时用利刃狠插受害者,且手段高明,待警方发现死者时,受害者大都已变成尸骨。

1996年1月份,南京军区最高首长调换,当时的南京军区,据传泄露军事机密而使得多人被审讯,当然这些都的传言,我们无从确定其消息来源的真伪,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在那个时候,风声鹤唳,军区完全可能拒绝这种案件的调查,首先是考虑到军区的不可侵犯性,维护他们在当地那种尊严,再一个就是万一真的凶手来自于军区,那么当地的百姓将会非常憎恨,对于军区来说,声誉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7、一个永远不会揭开的谜团

刁爱青碎尸案,线索纷繁芜杂,大多不足信,但是其中也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注意的东西。这个案子,至今没有破获,完全没有道理。中国的警察,我们相信不是脑残弱智群体,南京警方在案件破获方面,百姓都是有口皆碑的,但是在这个案子上,却让人疑窦丛生,真的是破不了案吗?还是迫于什么压力导致案件中止调查?是不是因为不合作又无可奈何而最终放弃?

是的,没有人会承认,南京公安局不会承认的。但是,我们想一想,这对于刁爱青来说,她答应吗?这对于刁爱青的爸爸、妈妈、姐姐以及其他的亲人来说,他们答应吗?就因为特权,使得这个案子的调查中止,情何以堪?

江苏省警官学院里面,曾经有位老教授在课堂上说过这么一句话:“有些人可以一手遮天,甚至是1996年南京大学的碎尸案!”

我回来的这些日子,经常会想起刁爱青的爸爸那种无奈的神情,他说:“人家不是不查,查啊查啊,查到那里人家不让查了,没有办法啊!”

权大于法,尊严比什么都重要,哪怕是一条生命!

8、献给所有关心她的人

在我们家乡,有种说法,说冤屈而死的人,她的灵魂永远都是游荡的,因为她有一口气还没有咽下去,所以她躺不下身子,身子不实落那么灵魂就会四处游荡。

刁爱青这个亡魂,她始终游荡在那个地方,她哭,她落泪,可是我们没有人能听到。她守候了整整十二年,望眼欲穿,她希望自己能够好好的闭上眼休息,可是这个人世已经完全忘记了她的曾经。

是啊!谁会关心十二年前的她?即使死的再惨,毕竟时过境迁了,被生活驱赶的人民已经完全的淡忘。

走在南京街头,当我询问起那些南京人关于这个案子的时候,他们都会摇摇头,匆匆的离开。

还有的人通过QQ告诉我,在南大那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有当地的南京人,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案子。

时光飞逝而去,人们赶在那条最终走向死亡的路上,熙熙攘攘,往前去,往前去。遗忘身后的曾经,憧憬前面的风景,那个被抛弃了十二年前的亡魂,再也没有人会提起。

这是一个钟情于遗忘的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可以去读一本阉割的历史,可以相信那些墨写的谎言,并忠实的追随。即使他们明白那是假,当你喊他一声,想要他清醒的时候,他会鄙夷的看着你说:“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少,可是我们有什么办法?”

沉默啊沉默,面对那些威猛无比的强势,蚁民如我们,蝇营狗苟的赶着走向那片坟茔。我们从来没有真正愤怒过,我们只是用那种精巧的心态去解读当前,总觉得“这是理所当然”。于是强势继续强势,蚁民继续做永远的蚁民。

刁爱青,和我本人,本应该是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而今却如此的近距离的接近了。我做了我力所能及的事,那些关心她的人,也尽了最大的努力。

他们都像帮助你。

感谢天使の右翼这个女孩,是你用最快的时间得到了《收获》杂志,并复印拍照传送给我,没有你,这篇文章我还不敢下笔。

感谢群里的朋友们,是你们的关注和支持,让我撑到现在。感谢那些所有支持我的人,有了你们的支持,让我感觉到人性的力量有多么大。

特别感谢某位警官,没有您的帮助,这篇文章也不会这么翔实完整的写出来,真的感谢您。

刁爱青,十二年后的今天,我们这些人,只能为你做这么多了,希望你能安息!你的照片,最近几天我会上传,让大家看看真正的你。

9、结束

刁爱青案,成了一个谜,没有人能解得开。甚至是永远!

某位江苏省公安厅的官员,在被询问此事的时候说:“别问这么多,这个案子以后也不许再问,也不要去研究!”

最后,我还想引用教授的那句话作为结束:“有些人可以一手遮天,甚至是1996年南京大学的碎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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