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长随和团练:清朝县太爷的临时工

大清朝的县太爷不会孤身上任,必须自己掏钱雇佣一众长随、师爷护法。一县之钱粮、诉讼、仪礼、治安等大小政事,全离不开这些临时工。

公堂,1870年代

作者:王戡

假如您穿越回清代,幸而成为一名学子,历经县试、府试、院试、乡试、殿试,过五关斩六将,终于鱼跃龙门、金榜题名。就算没有跻身前列点为翰林,也是名列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三甲进士多半外放知县,加上省籍回避和冲繁疲难的考量,您多数会被外放到一无所知、无亲无故的某省某县。

在那穷乡僻壤里,有人脉盘根错节、个个堪称地头蛇的书吏和衙役,还有从未经手不知如何应付的钱粮、诉讼、仪礼、治安等大小政事,区区一人,该如何应付?

这个时候,您需要临时工,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整套临时工班子,带去那遥远的某省某县,随你一同开始官宦生涯。

雇佣一些临时工带到县府,替自己监视胥吏、办理杂务,成了每一位县太爷的不二选择。

秦汉以来,帝王与中央政府之间形成了“宫中府中”的二元政治体系,几千年浸淫下来,最基层的县级政权也未能免俗。六房书吏、四班衙役就是县衙的六部尚书、五军都督。有了外廷,县太爷本人自然也需要一班“宫中”人马差使伺候。

朝廷的“宫中人”由内务府度支,不用户部花钱,在县里,这种人就需要县太爷自己掏腰包雇佣,通常称之为“长随”。

有清一代,县衙的书吏、衙役都在本地任用甚至世袭,不但收入微薄且无晋升管道,固有的宗族、婚姻关系加上地方上人情往来,借助公务徇私舞弊、贪污索贿在所难免,糊弄不谙实务的上级官员更是天经地义。

身为士子出身的知县大人,如果仅仅依靠他们办事,必然陷入五迷三道、不知所以的境况,一旦东窗事发难免波及自身,轻则丢官去职,重则下狱掉脑袋。

于是,雇佣一些临时工带到县府,替自己监视胥吏、办理杂务,确保大小事务不生差错,成了每一位县太爷的不二选择。

“长随”原是明代从六品的宦官职务,在清代含义有变,但职能上仍有相似之处。

虽然受雇于人,但长随并不是县太爷家中的奴婢,只是在官场中临时雇佣的仆人,所谓“长随非在官之人,而所司皆在官之事”。在县衙之中甚至一县之内,到处都有需要长随的地方。

“门丁”是长随中最重要的一种。看官可能觉得,不就是一看大门的,用衙役即可,何必自己掏钱雇人?

如果这样想便大错特错了,门丁不是看门大爷,而是直接对县太爷负责的前台和督查,凡县衙人员出入、公文往来,都要经过他来办理。百姓前来求见,需要他查问通报;士绅前来拜访,也要他执帖传话。

收取公文的是他,把县太爷的批示发给书吏、衙役并监督执行的也是他。门丁不是自己人,县太爷连往来公文都把握不了,还怎么抚民治事?有些知县上任时,把自己家中多年的仆人带来做门丁,图的就是一个放心。

除此之外,县太爷还得带上随身小秘书“签押”,为您掌管公文签批收转、登记往来文件、核验内容正误。

负责官印保管的叫“用印”,以压名、骑缝等花样,避免书吏对签发的公文涂改作伪。

法庭助手名“值堂”,替县太爷做好审判准备、处理审讯细务。

税务助理唤作“钱粮”,监督赋税征收、上缴的各个环节,以免胥吏横生事端。

“司仓”、“管监”、“管号”则分别是县太爷在县仓、监狱、驿站的常驻代表,替老爷监督小吏办事,确保一切情况尽在掌握。

长随是县太爷的耳目和爪牙,不仅替老爷监督县衙内外的一应事务,甚至还会延伸到省里。

清代许多知县都在巡抚和总督的驻地派有长随,称为“坐省家人”,他们打探消息、联络事宜,也就是私人驻省办主任。从中央到省府都曾一再要求各县不得派长随驻省,可古今同理,根本管不住。

长随同样会徇私枉法,以权谋利,但因随上官流转,不敢也不能为害过烈。

长随既是流水的官与铁打的吏几千年斗争的产物,更是具有中华特色的官僚主义体系的先进成果。但长随为什么还是临时工?

长随只有身属雇佣,要靠主人吃饭,才会对委任给他的差事负起责任,谨慎供事,如若不然,早就和监督对象的书吏、衙役沆瀣一气了。

另外经济也是重要原因,全国知县薪俸和养廉银相近,但因家境、任职环境和个人品行不同,每人经济实力有异,有人雇佣二三十个,有人只雇佣七八个,如果整齐划一、列为编制,难免有各种不便。

长随不可或缺,却为社会所鄙夷,视为与仆役皂隶同列的贱民,不仅本人没有资格做官,连累子孙三代之内也不许参加科举。清代各级政府对基层官员雇佣长随没有限制,唯一的要求便是及时上报长随的身份、籍贯,用以造册登记,不使逾越的情况发生。

于是,长随经常不向主子汇报真实姓名,清代官员汪辉祖便说“长随与契买家奴不同,忽去忽来,事无常主”,甚至“里居、姓氏俱不可凭,忠诚足信,百无一二”。

纪晓岚曾为此提供了一个实例,说他父亲见过这么一位,在陈家做长随时自称山东朱文,在梁家做长随时自称河南李定,尤其恐怖的是,此人死后留有小册子一本,以蝇头小字详细记下所服侍的17位官员各种往来,以备挟制上官。

长随的身份没有前途,“钱途”便成为他们的重要人生目标。一般来说,县太爷雇一名长随,一年不过花费数两银子,但长随在其差使之内却可以上下其手牟取私利。

仅以诉讼一事,长随便可在呈递诉状、传唤被告、证人到堂、撤诉甘结、监狱探视等环节收取陋规钱,甚至代写诉状的状师也要向长随行贿。这便形成了一个怪圈,被雇来监督他人贪污索贿的长随,自己一样贪污索贿。纪晓岚曾说长随祭祀的神仙为“钟三郎”,就是中山狼的谐音。

不过,长随毕竟是外来人士,且会随上官流转,不敢也不能为害过烈,比起书吏、衙役们要让人省心得多,县太爷要用其长,就不能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师爷是协助县太爷处理公务的高级临时工。

刚刚当上县太爷,虽然饱读诗书十数年,但对于做县太爷必备的种种基本技能,恐怕也不甚了了。比如断案,科举不考这个,不懂很正常。问题在于,坐堂问案是县太爷每天都要面对的事情,不通律例该如何应付?

自学成才?怕是来不及了,《大清律例》有47卷30门436条,附例1042条,不花上一年半载什么也记不住。即便死记硬背,世间情事千千万,以往判例万万千,身处书斋五谷不分的县太爷哪儿有本事准确套用刑名?一旦生搬硬套错了,可是会被上官斥责、罚俸,甚至影响仕途的。

靠长随?不可能,若是一年几两银子便能雇来精通律例的司法专家,大清早就成为法治社会了。靠书吏?他们不定与原告被告哪一方沾亲带故,一旦居中作梗内外粉饰,案子断错了县太爷还是要跟着倒霉。

这种时候,县太爷多么希望能像狄仁杰一样有个靠谱的帮手,可以问一句“元芳,你怎么看”,最好元芳直接写完判词,说“大人,事情就是如此这般,请画押吧”。这倒不全是幻想,在清代,确实可以雇到这样的高级临时工——师爷。

师爷是口头的称呼,正式的叫法是“幕宾”、“幕友”。从这些词中可以看出,虽然同属临时工,但他们并非县太爷的仆人,更像宾客、朋友、高级顾问。

作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临时工,师爷们自然有其非同一般的价值,首先体现在职业能力上。以刑名师爷为例,他们不但精通《大清律例》、《大清会典》,还知晓种种从没听说过的典章制度,了解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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