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史上的惊天盗窃案:亲王级人物把手伸到国库

在清朝中期,嘉庆年间(也就是大贪官和珅刚倒台后不久),就出了那么一桩轰动一时的国家级“盗窃案”。这起大案,其实是嘉庆皇帝的一个兄弟,一位亲王级别的人物,直接把手伸到了国库里,拿走了几千两白银。在清朝中期,嘉庆年间(也就是大贪官和珅刚倒台后不久),就出了那么一桩轰动一时的国家级“盗窃案”。这起大案,其实是嘉庆皇帝的一个兄弟,一位亲王级别的人物,直接把手伸到了国库里,拿走了几千两白银。府库里的人查将起来,抓了两个守库的值班士兵,想以此治罪了事,息事宁人。没想到,嘉庆皇帝这一次好像是动了真格,派刑部尚书德瑛,会同宗令、宗正亲王两位一并办案,要将这事查个水落石出。

这刑部尚书德瑛何许人也?也甭提什么祖宗家谱,丰功伟绩,单单是看当年嘉庆皇帝的两则口谕,就知道他有多红。“七年六月十五日旨:军机大臣现在人少,吏部尚书刘权之、刑部尚书德瑛俱著在军机处学习行走。”——这是嘉庆七年,皇帝对德瑛的亲自提拔。时任刑部尚书的德瑛,受皇帝赏识,有意将其培养成军机大臣了。德瑛本来也是镶黄旗人,根红苗正,受到皇帝的栽培,前程远大。

“九年六月十一日谕:军机大臣德瑛,自行走以来,人甚慎密,清文最为通晓,办事亦极认真,本日已降旨调补吏部尚书。”——这是嘉庆九年,皇帝在对德瑛的行政能力观察了两年之后,发现他办事认真,就把他提拔成吏部尚书了。虽然同是部级干部,可吏部尚书这一部不同一般,相当于如今的组织部,专管皇帝身边的臣子升迁奖贬的。

那么,这样一位位高权重且办事认真的大清官来办这桩国家级“盗窃案”,应该是得心应手、势如破竹的吧。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德大人开的第一次碰头会,就碰了钉子。曾经审讯过或者正在审讯这个案子的官员,都不约而同地想拿那两个值班小兵开刀,不想再深究下去了,并且暗示德大人,可以以此顾全皇室的脸面,说嘉庆皇帝也不过作作样子,总不愿意将自己的同胞兄弟治罪的。德大人义正言辞地说:“国有常刑,案从其实。果宗室人犯窃,罪无可贷,尚有议亲典在,只圈禁耳。若卸坐库丁,则妄杀两无辜矣。”——德大人认为两个值班小兵做不下盗窃库银的大罪,他们没那么大胆子也没那么大的权力,背后一定有一个“大偷”;因此,现在不能轻易处决两个小兵。他执意不听众人的劝告,大伙儿也不能勉强他,于是官员们消极对待,就只有德大人一个人忙前忙后了。

但这案子一连审了好几个月,没有审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史书上也没有记载关于这次库银被盗案件的审讯结果。看来,“大偷”们既没有被治罪,只不过在后世记录中,对德大人多了一句好评而已:“其操行办事,岂寻常具臣所可比哉!”事实上,嘉庆皇帝心里跟明镜儿似的,在拉倒了和珅这样一个国字第一号大贪之后,官僚体系迫切需要一个稳定和谐、中庸休养的过程。起用德大人审库银失窃这样的国家级“盗窃案”,其目的只不过是敲山震虎,给大伙儿提个醒收敛点,并无深究大办的意思。可能也是德大人不够老练,会错了意,差一点儿办砸了这个案子。没多久,嘉庆皇帝即赏了德大人一个“美差”,到新疆去做“封疆大吏”。据说,德大人精通翻译,在新疆闲来无事时,居然将《朱子通鉴纲目》翻译成了满文和维吾尔文,也算德化一方了。

我国自古是“礼治”社会。前贤先哲们将“知礼”作为个人修身的重大命题,把做一名“君子”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我国传统礼仪称谓各异、形式多样,而其核心价值理念可归为孝、敬、雅三字。

孝 亲

孝是人类最自然的情感,子女长大成人之后,理应用“孝行”来表达感恩之心。子女对于父母的孝心,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现,体现了不同的层次。《礼记》说:“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唯”和“诺”都是应答他人召唤的声音,两者的区别是,前者比较短促,回应的速度比较快,而后者是拉长了腔调的应答,回应的速度也比较慢。很显然,前者的回应比较积极,后者比较怠惰。因此,孝顺的孩子对于父母的召唤,一定是“唯而不诺”。不但如此,如果手上正拿着“业”,就是写着老师传授的学问的木版,一定要先放下;如果正在吃东西,要先把食物吐出来;赶快到父母那里去,也许有急事,怠慢不得。如果内心没有敬意,就不会有这样的表现。

《礼记》又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凡是深深敬爱父母的人,脸上必然会有和气、愉色、婉容,而不会有厌烦之心、恼怒之色。仅仅做到以上几点,还不是高层次的孝。高层次的孝,不仅要照顾好父母的生活,不让父母无谓地操心,还要为父母增光,不辱没父母的名声。《礼记》说:“善则称亲,过则称己。”有了善行就归功于父母,有了错误则要归咎于自己。

敬 尊

《礼记》言:“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这里的“自卑”是自我谦卑的意思。“自卑而尊人”,是中国人彼此交往的重要原则,只有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处处尊重对方,社会才会进入高度和谐的境界,这也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平等。这一思想贯穿了古人生活之中的各种行为礼仪。比如,对于人的容貌、神色等方面的要求,古人称之为“礼容”。《礼记·玉藻》中说:“君子之容舒迟,见所尊者齐遬。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坐如尸。”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君子居闲的时候,体态舒缓平和。如果要去见自己尊崇的人,立即会整肃仪容,容色谦敬无比。

说到做客,在我国先秦时期的文献中,就有着对带着礼物去见朋友的记载。《仪礼》当中的《士相见礼》中说,士与士初次见面,一定要带着礼物,常见的礼物是雉(野鸡)。原因是,雉一旦被人包围、无法逃脱时,既不会惧怕人的恐吓,也不吃诱饵,而是迅速自杀,所以人很难抓到活的野鸡。用雉作为见面礼,是借此表达彼此要用“守节死义”的精神相互砥砺的意思。在先秦时期的礼仪活动中,礼物常富于道德隐喻,礼物不怕菲薄,礼仪的核心是增进彼此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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