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支持二婚嫁娶

在中国的古代,三妻四妾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男多女少,但别人三妻四妾之时就意味着有些人要单身。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晓得古代是如何处理光棍问题的吗?

强迫女子出嫁

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假如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指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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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南北朝时假如女孩适龄不出嫁,还犯法呢,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如今有不少女孩子,对男朋友挑三捡四的,最后把本人弄成了剩女,在过去你这样做是犯罪行为呢,小心给家人带来麻烦。强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添加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观上却处理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官媒指定

过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引见人。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尔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这种媒人都是民间的,属私媒。官媒,就是官府担任处理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上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利更大,官媒通过强迫手腕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纯是“拉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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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就设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为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就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由于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们争着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的“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处,这些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假如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翻墙私会现象,光棍男子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支持寡妇再嫁

过去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嫁”,讲究从一而终。由于迷信以为,一个女人嫁给了两个男人,等于让两个男人过手,是犯贱,会被人看不起不说,死后也不得安宁,到阴间会遭二鬼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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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二鬼闹到阎王爷那里就恐怖了,往往会判女鬼锯成两半,分给二鬼。所以,古代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的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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